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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宋婕<\/p>

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准则赞同两地买卖所将契合条件的ETF归入互联互通。<\/p>

公告内称,ETF归入互联互通后,内地和香港出资者能够经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生意规矩规模内的对方买卖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比例。<\/p>

ETF归入互联互通根据股票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衔接,首要准则组织参照股票互联互通,遵从两地现行的基金运作、买卖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转形式。其他准则组织如下:<\/p>

一是出资标的。两地将根据基金规划、盯梢指数选股以互联互通标的股票为主等准则,确认契合条件的内地ETF及香港ETF归入标的规模。具体的条件规矩将由两地买卖所发布。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赞同,两地买卖所可根据运转状况在股票互联互通结构下调整归入标的规模。<\/p>

二是出资方法。出资者经过互联互通出资ETF,仅可在二级商场进行买卖,不允许申购换回。<\/p>

三是出资额度。ETF出资额度与股票出资额度同时计算及办理。<\/p>

两地买卖所及挂号结算组织将拟定发布或调整完善相关事务规矩,活跃推动技能体系开发及测验、出资者教育等各项预备工作。在相关买卖结算规矩和体系预备完结、取得一切相关的监管同意、商场参与者充沛调整其事务和技能体系、一切必需的跨境监管法律协作组织和出资者教育工作预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将ETF归入互联互通。从本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述计划正式施行,需求2个月左右预备时刻,正式施行时刻将另行公告。<\/p>

据悉,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2016年就ETF归入互联互通出资标的达到一致。2021年12月,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中登公司、香港中心结算有限公司,就ETF归入互联互通全体计划达到一致。<\/p>

修改:严晖<\/p>